1、僅適用于內墻面打底找平。
2、對于磚墻基體應用水濕透后,用1:3水泥砂漿打底,用木抹子搓平,隔天澆水養護;對于砼基體應用1:1水泥細砂漿(內摻20%建筑膠)噴或甩到基體上作”毛化處理”,待凝固后用1:3水泥砂漿打底,隔天澆水養護。
3、打底、抹平砂漿的配合比和稠度等應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,水泥砂漿或摻有水泥和石膏拌制的砂漿,應控制在初凝前用完。砂漿中摻用外加劑時,其摻入量應由試驗確定。
4、打底前,磚石、混凝土基體表面的灰塵、污垢和油漬等,應清除干凈,并灑水濕潤。
5、打底前應先檢查基體表面的平整度,并用與打底層相同砂漿設置標志或標筋。
6、打底前,應先檢查門窗框與墻體的錨固是否牢固,與墻體之間的縫隙是否已處理好。
7、墻面打底應待上下管道、電氣暗管等施工完成后進行,打底前應先將墻體上的溝溝槽槽和洞孔等嵌填密實。
8、底層灰的厚度宜為15-20mm,中間找平層的厚度宜為5-8mm,總厚度以25mm為宜。
9、同一墻面的打底或找平工作應一次性完成,以保證色澤一致,不留接槎痕跡。